
张世金律师
邮箱:zsj-lawyer@163.com
电话:18326616313
张世金律师,刑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辩分所主任,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中心主任,合肥工业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皖西学院兼职教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安徽省律师协会科技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委员,入选省直政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荣获2021年度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优秀讲师、第四届合肥市优秀律师,金亚太律师事务所30周年无罪辩护奖、2016年度优秀律师、2019年度领航律师、2020、2021年度十佳案例奖。
师从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安徽省十佳律师王亚林,专门研究刑事辩护业务,执业以来办理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民营企业家沈某某职务侵占案(法院判决无罪,荣获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胡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申诉无罪)、民营企业家张某故意伤害案(存疑不起诉)、醉酒型强奸案(存疑不起诉)、王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相对不起诉)、赵某串通投标案(终止侦查)、吴某某组织淫秽表演案(终止侦查)、马钢集团原纪委书记杨某某(原当涂县委常委、副县长)贪污、受贿案,安徽省郎溪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某受贿案,安徽省银监局原副局长胡某夫妇受贿案(副厅级)、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某某受贿案(副厅级),公安部督办的武某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唐氏兄弟涉黑案(审查起诉阶段“脱黑”,审判阶段“去集团”)、“714高炮”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安机关撤回,检察院不起诉)、合肥扫黑除恶第一案(方某某涉黑案)、捅刺女友20余刀藏尸冰柜案(一审宣判无期徒刑)、DDOS攻击阿里云邮箱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报最高法院核准法定刑以下判缓)、“云梦生活”特大网络传销案(涉案资金3亿辩护为3千万),等等。
张世金律师还致力于刑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危险犯之特殊中止形态研究》、《论正当防卫主观条件的称谓及内容辨析》等十余篇,其中《共同犯罪事实错误研究》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事实认识错误与刑事辩护》获第九届安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控告”的双重限缩适用》获第十四届安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研究领域涉及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计算机与网络犯罪,等等。撰写的《合肥地区受贿罪大数据报告:取保率46%、辩护率76%、缓刑率40%》《监察体制背景下行贿犯罪特别自首(追诉前主动交待)的司法认定》《职务犯罪监察讯问录音录像的移送和调取问题》《安徽省首份计算机犯罪(黑客犯罪)大数据研究报告》《辩护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程序大有作为》《刑事实务:逮捕与不予逮捕的情形及法律依据》《辩护律师申请羁押必要审查操作指引》等刑事实务文章被《中国律师网》《无讼阅读》等知名媒体、刊物转载。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刑事代理、企业合规。
张世金律师新闻报道系列:
1.张世金:疲劳审讯非法证据排除之辩【点击查看】
2.张世金荣获“合肥市优秀律师”称号【点击查看】
3.张世金接受《法治日报》采访,谈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点击查看】
4.张世金律师受邀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点击查看】
5.张世金受邀参加芜湖市湾沚区检察院检律协作座谈暨刑事业务研讨会【点击查看】
6.张世金撰写的《事实认识错误与刑事辩护》荣获第九届安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点击查看】
7.张世金撰写的《<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控告”的双重限缩适用》荣获第十四届安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点击查看】
8.张世金荣获安徽省律师协会“优秀讲师奖”【点击查看】
9.张世金入选《参与化解和代理省直政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点击查看】
10.张世金承办的《沈某某职务侵占案(判决无罪)》荣获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点击查看】
11.张世金律师受聘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点击查看】
12.非法采矿罪特辑 | 张世金:关联法律汇编、司法认定、典型案例及辩点分析全集锦【点击查看】
张世金律师对外授课系列:
1.皖西学院法学院邀请刑事诉讼法实务专家进课堂【点击查看】
2.张世金受邀为全椒县律师授课【点击查看】
3.张世金受邀为泗县律师授课【点击查看】
4.张世金受邀为望江县律师授课【点击查看】
5.张世金受邀为萧县律师授课【点击查看】
6.张世金受邀为怀宁县律师授课【点击查看】
7.张世金受邀赴厦门讲授刑事辩护经验与技巧【点击查看】
8.张世金受邀在第三届厚启商事犯罪论坛作主题发言【点击查看】
9.第二届专业化论坛回顾丨张世金:疲劳审讯非法证据排除之辩【点击查看】
10.论坛回顾丨张世金:网络犯罪案件电子数据审查与质证 【点击查看】
11.张世金受邀参加苏州大学国家监察研究院首届学术论坛并作主题发言【点击查看】
12.张世金受邀为安徽大学法律硕士班讲授无罪判决案例【点击查看】
13. 张世金受邀为安徽大学法律硕士班讲授《刑事诉讼控辩视角中的争议解决》 【点击查看】
民营企业家沈某某挂靠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资质中标某建设工程项目,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支付水泥款、劳务工资、采购款为由向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工程款,根据沈某某出具的支付委托书和借条向其拨付某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以及进行垫资。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沈某某所获工程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经过多次沟通和努力,检察机关采纳不构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却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在审判阶段,辩护人向法院提交无罪证据,坚持作无罪辩护。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沈某某某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协商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但是检察机关不同意,鉴于法检两家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本案一直延期审理。在当事人的坚持和辩护人的努力下,法院最终采纳无罪辩护意见,判决沈某某无罪。本案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国内刑事法学界的知名实务专家组成的评委组评选为2021年度(第七届)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
2.无罪案例∣民营企业家张某故意伤害案【点击查看详情】
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审查逮捕阶段提交不予批捕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不批捕,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出具三份无罪辩护意见,检察机关作不诉处理,无罪释放。
3.无罪案例∣刁某某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714高炮”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点击查看详情】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开发网贷软件APP平台的刁某某等人均没有起诉,同时解除对刁某某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自行撤回案件。本案经金亚太律所评审委员会评审,被推选为2020年度十佳刑事案例。
4.无罪案例∣吴某某组织网络女主播淫秽表演案【点击查看详情】
公安机关秉公执法,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以“缺少关键性证据、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对本案终止侦查,对吴某某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本案获得实质上的无罪处理。
5.无罪案例∣民营企业家甘某某诈骗案【点击查看详情】
甘某某设局骗财讨债千万元,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不予批捕申请书、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辩护意见、不起诉意见书等数十份法律文书,并向省有关部门多次书面、口头反映,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6.无罪案例∣淘宝电商朱某网络诈骗案
审查逮捕阶段出具“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予批捕意见书,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而后继续提交撤销案件申请书,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7.无罪案例∣周某某婚恋网站诈骗案
侦查阶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尚未报铺,直接办理取保候审,侦查终结后没有移送审查起诉,而后继续提交撤销案件申请书,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8.无罪案例∣黄某某串通投标案【点击查看详情】
在侦查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上述意见,对黄某某不批捕逮捕,公安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仔细阅卷,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检察机关依法采纳上述意见,虽然没有直接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但是将本案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决定终止侦查,因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强制措施,并出具《终止侦查决定书》。
9.无罪案例∣万某醉酒型强奸案【点击查看详情】
在侦查阶段,万某被刑事拘留后,张世金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万某多次辩解双方自愿发生关系,虽然曹某当晚饮酒,但是没有醉酒,意志清醒。基于此,向公安机关递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在审查逮捕期间,及时向检察机关递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因证据不足对万某不批准逮捕,万某被释放。在审查起诉阶段,深度阅卷,提交两份辩护意见,认为曹某醉酒证据不足,万某性侵行为导致曹某膝盖、腿部多处瘀伤证据不足,在案证据无法证实曹某案发当日丧失性防卫能力或者性防卫能力减弱,无法排除两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合理怀疑。检察机关最终采纳无罪辩护意见,对万某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10.无罪案例∣王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点击查看详情】
张世金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多次前往案发地,走访案发现场,与侦查机关、被害人家属、事故方沟通谈判,达成赔偿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辩护意见》《不起诉类案检索报告》,认为王某的行为没有危害公共安全,与被害人遭受电击死亡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且被害人遭受电击的具体原因不清,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解除强制措施。
11.马钢集团原纪委书记杨某某(原当涂县委常委、副县长)贪污、受贿案【点击查看详情】
涉嫌贪污17万、受贿121万元,审查起诉阶段出具辩护意见,认为受贿房产80万元因证据不足而指控不能成立,公诉机关尚未起诉;一审法院仅认定受贿36.9万元,贪污罪因超过追诉时效裁定终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2.安徽省郎溪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某受贿案
一审法院认定向某受贿498余万,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张世金律师二审阶段接受委托,因向某坚决不认罪,依法为其作无罪辩护,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调取监控录像申请书》《调取讯问录像申请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开庭审理申请书》,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在发问、质证、辩论等阶段充分发表了意见。
13.安徽省银监局原副局长胡某夫妇受贿案(副厅级)【点击查看详情】
一审法院判决Z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Z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张世金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开庭审理申请书》《Z某受贿案二审辩护词》、《Z某受贿案二审补充辩护词》《Z某受贿案二审补充辩护词(二)》。截止二审终结,张世金律师会见Z某共有25次,如此频繁会见,既可以了解案情、沟通辩护思路、核实相关证据,又能抚慰当事人心里,带去家属问候,更是团队标准化、精细化办案的基本要求。历时两年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受贿数额110余万元,Z某收受省分行营业部1.5万元购物卡构成受贿罪不当,应予纠正,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改判Z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对辩护人提出的部分无罪辩护意见以及自首、退赃、认罪、与其丈夫行为相比作用较小等量刑意见予以采纳。
14.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某某受贿案(副厅级)
本案由监察委留置调查,以程某某受贿2200余万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张世金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担任其辩护人,鉴于程某某认罪认罚,就量刑方面提出十余条意见,控辩双方经过多次充分协商,检察机关提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程某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判阶段,进一步就案件定性、事实认定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程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程某某未上诉。
15.山东省冠县原政府办公室主任张某某贪污、受罪、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点击查看详情】
本案系山东辱母案、吴学占涉黑案的关联案件,由山东省监察委调查。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强调国庆节后可能起诉,张世金律师利用国庆七天假期,高强度加班阅卷,对72本卷宗全面、仔细查阅,形成了1.3万余字的辩护意见,针对证据方面的辩护意见予以保留,以防止成为退回补充调查的指引,并于节后第一时间提交,多次和检察官当面沟通,特别就本案的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充分的交流。在审判阶段,特别是开庭前张世金律师多次和承办法官沟通辩护意见,希望能够对本案的重点以及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予以关注。在庭审中,张世金律师对公诉机关举证的大部分证据进行了有效质证,并就全案发表了无罪意见。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经辩护,二审改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16.芜湖县招投标中心原主任王某某受贿案
17.阜阳监狱原党委书记夏某某受贿案
18.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琚某某受贿案
19.淮北市房管局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原处长王某某贪污、受贿案
20.六安市某乡镇人大主席安某某受贿案
21.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原副局长赵某滥用职权、受贿案
22.六安商之都原总经理辛某某贪污案
经请示最高人民法院,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辛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辛某某没有上诉,判决不久被释放,入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批参考性案例。
23.淮南市潘集区残联原理事长李某受贿案【点击查看详情】
24.芜湖公安民警王某玩忽职守案【点击查看详情】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重新开庭,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25.芜湖市某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徐某玩忽职守、受贿案【点击查看详情】
检察院指控玩忽职守造成国家财产损失160万,一审法院认定财产损失80万元,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法定刑降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辩护人提出的部分无罪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判决徐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6.安徽省泾县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黄某某交易型受贿案【点击查看详情】
27.云南省边防总队边境检查站教导员(正营职)李某受贿、滥用职权案【点击查看详情】
28.六安市金寨县宗教局原局长张某滥用职权、单位受贿案【点击查看详情】
审查起诉阶段提交无罪辩护意见,检察机关仅以滥用职权罪起诉,认定单位受贿罪不成立,审判阶段继续作无罪辩护,法院采纳四项辩护意见并免于刑事处罚。
29.南京理工大学教授王某贪污案【点击查看详情】
二审介入辩护,申请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提交新证据,南京市中级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排除因疲劳审讯而制作的两份有罪供述,对一审判决的第一笔贪污事实改判无罪。
30.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某研究所所长朱某私分国有资产、贪污、职务侵占案【点击查看详情】
审查起诉阶段提交无罪辩护意见,检察机关仅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起诉,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最终法院宣告缓刑。
31.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吴某某受贿案【点击查看详情】
受贿数额巨大,具有索贿情节,法院判处缓刑,是当地司法机关关于受贿罪适用缓刑的首例。
32.民营企业家丁某行贿案(法院认定情节严重,判二缓三)【点击查看详情】
本案由监察委调查,检察院对李某决定逮捕,张世金律师为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在第二次审查起诉阶段终于被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承办人多次沟通,如果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希望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经过反复的沟通、协商,在本案开庭审理前,在辩护人的见证下,李某与检察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对其判处二至三年有期徒刑且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在审判阶段,法院对公诉机关及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李某减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判决丁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33.新疆马某某贪污1500万、行贿350万,两罪并罚10年有期徒刑
本案由监察委调查,以贪污罪(数额1500余万)、行贿罪(数额350余万)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鉴于马某某认罪认罚,检察官提出贪污罪10年有期徒刑和行贿罪5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在审判阶段,法院对张世金律师提出的自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量刑意见予以采纳,判决马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马某某未上诉。
34.阜阳皖能